转发人力资源管理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光明科学城出站博士后生活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根据《光明区关于实施光明科学城“人才高地计划”的若干措施》(深光发〔2022〕1号)和《光明科学城青年科技人才培育专项行动方案》(深光人才〔2022〕2号)有关规定,光明区于2023年10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光明科学城出站博士后生活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为保证我校人才能及时享受相关政策,经整理,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在深圳校区全职工作的教职工。

       申报条件

       1.2022年6月8日以后出站,工作期满考核合格,经全国博管办、广东省、深圳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出站的博士后。

        2.已申请深圳市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

       3.出站后继续在原博士后站点设站单位全职工作,承担在站期间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并与该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4.上述博士后站点设站单位,注册地在光明区。

 

二、资助标准

经单位自主推荐,出站留下继续承担本项目科研的博士后延长支持期,给予为期3年、每年10万元的生活资助,推荐名额实行总量控制。

 

       三、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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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内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要求整理相关材料(含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初审。申请人所在学院对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要求为申请材料加盖学院公章。

3.提交学校。学院于2023年10月18日17:00前统一提交本单位申请材料至人力资源管理处,其中电子版统一提交至人力资源管理处人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邮箱rscrsfwzx@mail.sysu.edu.cn;纸质版送人力资源管理处人事服务中心(南校园中山楼323)。

4.校内公示。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材料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5.人力资源管理处统一提交材料至光明区。

 

五、注意事项

1.申报资料及相关要求详见《光明科学城出站博士后生活资助申报指引》(附件2)。

2.已入选上级人才计划的人才,在支持期内不得申请光明科学城出站博士后生活资助,本级人才计划对同一人才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3.此事项每年受理一次,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光明科学城出站博士后生活资 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光明科学城出站博士后生活资助申报指引

       3.光明科学城出站博士后生活资助申请表

       4.光明科学城出站博士后生活资助申报汇总表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3年10月10日   

 

         (联系人:杨敏捷,联系电话:020-84112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