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部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10-09

         为充分发挥学生在教育教学中的主体作用,持续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本学期继续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教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16日12:00至2023年12月29日23:00 (第8-18周),请各单位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评教。

 

二、评教范围和参评人员

 

评教范围为本学期开设的所有全日制本科课程任课教师,参评人员为全体授课对象(本科生)。

 

三、评教方法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研读《中山大学本科教务系统-学生评教操作指南(学生)》(附件1),认真督促学生开展评教工作。

 

四、评教指标类型

本学期评教指标类型分成以下七大类型,具体如下:

1. 公共课(即公共必修课):思政课、体育课、大学英语、形势与政策等。

2. 公选课:所有公共选修课(包含医科)。

3. 理论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部分具有专业性质的公必课(不包含医科)。

4. 实验课:所有实验课(不分课程属性,包含医科)。

5. 医学理论课:除公选课外的所有医学专业理论课。

6. 全外语课:非外语专业外文授课课程(不含双语教学)。

7. 实习课:所有实习课程。

 

五、相关工作安排

         评教数据准备

2023年10月15日前,各单位须认真校对教务系统中各自单位本学期课程的评教数据(含公选课),在学生评教开始之前,核对和更正本单位的评教任务信息,完成评教数据准备工作。因为在学生评教开始后,对评教任务信息的更正操作,将会直接影响学生评教数据的实时产生。

为方便各单位核对,现已在教务系统根据现有的排课信息、调停课信息、学生选课信息等,初始化对应生成了参评课程信息。为确保参评任务信息完整准确,各单位需认真核实“评教管理”模块下的“评教任务管理”相关信息,包括课程教学班、课程类别、任课教师(含调停课)、评教指标类型、参评学生名单等各项相关信息。其中,因“评教指标类型”涉及教师评教排名分类,须特别注意校对,对号入座到上述七种类型。该项信息与“排课管理-教学班信息-任课教师安排-评教指标类型”自动同步。

各单位核对时如发现问题,需在“评教管理”模块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正,详见《中山大学本科教务系统-学生评教操作指南(教务管理人员)》(附件2)。如出现因评教数据遗漏、错误、失实等情况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将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

         评教工作组织

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学生评教的宣传工作,组织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使用百分制打分方式。请各单位组织学生在各项指标相应的满分范围内,进行量化评分。每条评教任务(包括评教打分和评教内容)一旦提交,将无法退回修改或重新评价,请提醒学生务必慎重提交。

本学期网上评教仍采取学生参评情况与期末成绩查询等功能挂钩的形式,学生必须认真完成。凡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评任务的学生,将不能正常查询成绩,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评教过程管理

为避免学期末评教任务扎堆现象,教务部已逐步扩宽全校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时间范围,并按教学进度设置每门课程任课教师的参评起始时间。在2023年10月16日至12月22日期间,本学期课程安排及学生选课如发生变动,系统将同步联动参评课程教师相关信息及其参评起始时间。同步联动周期为每天自动更新一次。

         评教结果处理

学生评教时间结束后,教务部将对经参评信息复核(另行通知)的评教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统一生成评教结果。在教务系统中,按教师所在单位分别反馈至各教学单位。

 

 

附件:1.中山大学本科教务系统-学生评教操作指南(学生)

 2.中山大学本科教务系统-学生评教操作指南(教务管理人员)

 

 

 

教务部

2023年10月9日

(联系人:梁黎青,电话:020-84112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