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山大学关于教职工2023年度体检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为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学校每年组织一次教职工体检。现将2023年度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

(一)学校本部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合同聘用人员(行政经费聘用原B系列、合同工和项目制、新机制合同聘用人员);

(二)在学校办理离退休的事业编制人员;

(三)2002年10月25日起办理到龄退休手续关系尚在学校的合同制人员;

(四)专职科研系列人员、学校合同期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体检内容

2023年体检项目详见附件1,各体检承接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微调个别项目。

各单位、教职工本人可根据需要,与体检医院协商增减体检项目。对超出学校规定的体检套餐项目费用,由各单位、教职工本人承担,学校不予报销。

教职工因现有疾病或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需要检查的,应到医院相应门诊科室就诊、检查,在体检中心发生费用学校不予报销。

 

三、体检医院

承担学校体检任务的医院:附属第一医院、孙逸仙纪念医院(包含南校园门诊部)、附属第三医院、肿瘤防治中心、附属第五医院、附属第六医院、附属第七医院。

 

四、体检名单及体检票领取

所有体检范围内的人员名单由人力资源管理处和离退休工作处提供,医院管理处公费医疗与医保管理科(以下简称“公医科”)统一在10月发放“体检票”,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7月起入职的教职工不参加当年度体检。

 

五、体检时间及体检程序

(一)广州校区北校园教职工

附属第一医院在10-12月为北校园教职工安排体检专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于附属第一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任务繁重,原则上不接纳其他校区(园)教职工体检。

(二)广州校区其他校园、珠海校区、深圳校区教职工

教职工以集体为单位到其他附属医院体检,请所属单位体检负责人与选定的体检医院预约体检时间,根据体检医院体检流程(广州校区其他校园体检医院联系;珠海、深圳校区因体检医院预约系统需要,请各单位按照附件2、34办理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统一前往,并凭体检票”按序体检。

各单位教职工完成体检时间最晚不能超过2024年2月28日。

 

六、体检费用结算

因学校三校区所属城市物价水平不一,学校根据规定的体检套餐项目,按附属医院所承接的体检人数和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体检套餐项目收费价格,与附属医院据实结算体检费用。

原则上,体检套餐结算费用不超出以下标准:离休人员和45周岁(即1978年6月30日前出生)及以上男性1966.40元,离休人员和45周岁(即1978年6月30日前出生)及以上女性2343.40元,其他男性1410.98元,其他女性1788.92元。如遇物价调整或项目调整,则体检结算标准可相应调整。具体结算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内的教职工体检费用结算

1.附属医院申请结算。各附属医院在完成学校体检工作后,将参检教职工的团体体检结果分析报告提交至公医科邮箱sysugyk@mail.sysu.edu.cn,并于2024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结算申请(附件5)。

2.医院管理处公医科审核。公医科收到附属医院提交的结算申请后,核对体检清单,提出审核意见,转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批。

3.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批。学校规定的体检套餐项目费用经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批后从学校福利基金开支。

(二)学校非体检范围人员体检费用结算

所有单位非体检范围人员的体检费用由所在单位或个人自行解决。

 

七、体检单位联系方式

医院管理处公医科:020-84114118

附属第一医院健康管理中心:020-87334601、020-87338550

孙逸仙纪念医院南校园门诊部:020-84113092

孙逸仙纪念医院健康管理中心:020-81332886、020-81332680

附属第三医健康管理中心:020-85253100

肿瘤防治中心防癌体检健康管理中心:13249137958(赵医生)

附属第五医院健康管理中心:0756-2528221、0756-2528218

附属第六医院北院区健康管理中心:020-38136900

附属第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0755-81206949、0755-81206956

 

附件:1.中山大学教职工2023年度体检项目

2.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教职工年度体检工作安排

3.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教职工年度体检工作安排

4.中山大学珠海/深圳校区教职工体检预约报名表

5.中山大学教职工2023年度体检费用结算申请

 

 

 

中山大学

2023年10月12日